济南公租房申请政策条件有哪些大全
济南公租房申请政策条件包括有家庭户类型需要是市内六区并家庭年收入少于规定标准;那么关于济南公租房申请政策条件内容不知你们了解多少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准备了济南公租房申请政策条件有哪些大全,欢迎参阅。
济南公租房申请政策条件有哪些
可以公租房申请政策条件有:
家庭户:具有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以下简称“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代管区域除外)常住居民户籍(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年的规定;在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及市南部山区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方米(含)。
作为家庭户提出申请时,应以核心家庭为单位,并确定一名主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其他家庭成员限于主申请人配偶及未婚子女,其中未满18周岁的子女必须作为申请人家庭成员。
单身人员::市内六区常住居民户籍(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年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年的规定;在市内六区、济南高新区及市南部山区无住房;年满30周岁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申请家庭及单身人员住房的认定根据市政府《关于完善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工作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申请公租房渠道及所需材料
申请家庭(含单身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渠道进行办理:
1.现场申请
1.1申请人持家庭成员户口簿、家庭成员身份证、婚姻状况证明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区(含市南部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低收入认定凭证》,取得《济南市年度申请住房保障低收入认定凭证》后,到社区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低收入认定。
2.网上申请
2.1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找到并填报《济南市户籍家庭现住房情况筛查登记表》,按要求提供家庭户口簿、婚姻状况证明、家庭成员身份证等材料的扫描件,一并发送至指定邮箱。通过邮件形式取得《济南市年度申请住房保障低收入认定凭证》的,可自行打印后,到社区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低收入认定。
2.2低保家庭(家庭全体成员均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无需办理低收入认定,可申报筛查房屋信息;已办理低收入认定且在规定年限后依然有效的家庭,可先行申报筛查房屋信息。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0平米等的特殊申请家庭须到现场办理,并当面核实家庭情况。
根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申请公租房具体的条件是由直辖市和市、县级的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评估后再确定,之后会向广大群众进行公布,使适合的人群进行申请。
济南户籍申请人申请步骤
1、领取或从网站下载打印公租房申请审核表,需进行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的,持《济南本市户籍居民申请住房保障证明》,到乡镇、街道领取相关表格。
2、填表、准备材料。
3、证明并公示。
申请人持公租房申请审核表及相关材料,到相关部门盖章确认,合格的分别在户籍所在地和居住地街道办事处进行公示。
需认定城市低收入家庭的,可同时持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乡镇、街道申请认定,并将认定审核合格的有关材料送区民政局。
4、审核。
公示合格后,申请人将申请审核表和相关申请材料送户籍所在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审核,审核合格的,报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
5、核准并公示。
6、申请享受优惠政策。
区民政局将低收入证明反馈给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符合条件的,由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根据相关规定出具《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享受优惠政策证明》,申请人凭证明享受租金、物业费和分配方面的优惠政策。
7、配租。
申请受理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摇号排序、选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