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野的呼唤》讲述了在十八世纪末北美淘金潮中,一只名叫巴克的狗经历的各种遭遇。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1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荒野的呼唤》。这本书里讲述了一只在南方米勒法官家的宠物狗——巴克,在南方过着舒适温暖的生活,后来被米勒法官家的一个坏仆人卖到了寒冷偏远的北方,并被训练成了一只雪橇犬。面对极其恶劣、残酷的生存环境,巴克迅速地适应了那里的环境,并一步步地通过自己的坚持努力夺取了领头犬的地位。
看到巴克的成长经历让我想起刚上一年级的时候,一次学校组织了“体育达标”测试,跑步、跳绳、立体位前屈我都做到了优秀,只有“仰卧起坐”这项我一个都做不起来。记得当时一分钟计时开始的时候,我双手抱头,两腿屈膝,拼尽了全身的力气,一个也做不起来。当时的一分钟对于我来说竟是如此的漫长,看着身边的同学就像虾米翻身一样一起一伏,我是又羡慕又焦急,时间到了我却得到一个刺眼的、红色的“0”。最后善良的体育老师让我补测一次,一点儿自信都没有的我,硬着头皮来到垫子前,做好了预备姿势,心想这次我能打破“0”的记录吗?我偷偷地环视下四周,全班师生46双眼睛齐刷刷地盯着我,当时真的好紧张,真想找个地洞钻进去。听到老师一声令下,我调动了我全身的运动细胞,不行,还是不行,起不来,时间一秒一秒地过去了,最后还是以失败告终。下课铃响了,同学们你一言我一语的,有的说我怎么那么笨,这么简单就起不来、有的说我给班级拖后腿、还有的说我……只有温柔的体育老师鼓励我说要多练腹肌,腹肌有了力量就能起来了,我用力地点了点头。
放学了,我看到妈妈之后,忍不住的眼泪哗哗地往下流,妈妈问我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我委屈地把事情的经过告诉了妈妈,妈妈笑着安慰我说:“没关系的,这只是你在学习上的一个小小的曲折,以后在学习上还会有其它困难的,遇到困难就要想办法去解决,哭是解决不了问题的。”我用手抹了一把眼泪,用力地点了点头。妈妈接着说:“仰卧起坐是每天都要坚持练习的,等你的腹部有了力量,做仰卧起坐就很轻松了。不光是仰卧起坐,所有的事情都要靠坚持,才能达到自己想要的结果,懂了吗?”我点点头。从那以后,在妈妈的督促下,每晚睡觉之前都要练习仰卧起坐,刚开始连续几天都做不起来,突然有一天我一下子做起来五个,当时的我欣喜若狂,上蹦下跳着欢呼我成功了,我成功了。从那天开始我重拾信心,一直坚持到期末,从不间断,在期末的“体育达标”上,我的“仰卧起坐”获得了优秀。
我们是一名学生,在学习上,更应该学习巴克那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不管在怎样恶劣的环境下,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和挫折,只要坚持,永不放弃,最终都会取得胜利的。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2
最近,我读了一部小说——《荒野的呼唤》。这部小说由两部分组成,其中一部分是《荒野的呼唤》。我读后深有感触,可谓百感交集。作者杰克·伦敦带我走进动物的内心世界,让我能以动物的独特视角去审视这个世界。
小说记叙了一只名叫巴克的大狗,从小过着养尊处优的生活,由于淘金热潮的兴起,终于有一天,巴克不小心被狗贩子卖到了加拿大,开始与弱肉强食的恶劣环境抗衡。它被卖给了一支雪橇队,与队里的雪橇狗们同担风雨,共历坎坷。但是,残酷的环境还是把巴克击垮了。它原始的野性慢慢回归,正当它奄奄一息时,却被好心的约翰·桑顿收留,并感受到爱的力量,在约翰·桑顿遇害后,巴克知恩图报,挣断了与人类社会的最终纽带,在荒野的声声感召下,汇入狼群。
读完这部小说后,我心情感到格外的沉重,有一种类似饥饿,却又不能用食物填饱的感觉,特别是读到最后一段,约翰和所有营地成员被土著人杀害后,巴克愤怒地报了仇,并坐在埋没约翰的水塘边静静地愣神,惨白的月光洒泼到湖面,使得一切都是那么朦胧,那么凄惨,到处弥漫着血腥的气息。我好像身临其境,不禁升起一丝对巴克的怜悯之情,想起它与约翰结识后所经历的快乐和忧愁……点点滴滴流露出他们彼此之间互相的关爱。现如今,在这个世界上惟一爱着它的人死了,巴克没有了精神寄托和牵挂,怎能不让人惋惜呢?看到这儿,我不禁潸然泪下。
回忆巴克的生活经历,我深切地感受到环境对于性格的塑造作用。像巴克,从小养尊处优,以至于它变得娇孝柔弱,容易被击垮,但是,当它被贩卖到北国之后,适者生存的恶劣环境使得它不得不为了生存而磨炼自己、考验自己,逐渐成为生存的强者,颇具王者风范。这都是环境对于性格的影响。在现代社会中,环境的感染以及生活的影响同样对于我们十分重要,环境决定了我们成长的轨迹和道路。现代社会竞争激烈,同样有着优胜劣汰的规则,如若我们像原来的巴克那样,必定不能迅速适应风云莫测的社会而遭遇淘汰。因此,我们只有自力更生,学会各种生存技能,才能在社会立足生存。
当然书中讲到的关于环境激发内心世界的野性也很重要。如若巴克一直呆在家里,或许永远都是一条帮助人类,与人类早夕相处,只会乖乖索取食物普通狗,而巴克却被贩卖到了北国的荒蛮之地,从此命运被改变。为了适应环境而生存,对于巴克来说,生存就得杀戮,它在生存中学会了杀戮,杀戮让它取得了令所有雪橇狗都敬而远之的地位,杀戮让它在为约翰报仇后获得了极大的成就感,这一切的一切都在逐渐激发着它内心的野性。对自然的认识,对自然渴望在它的心里产生共鸣,荒野的呼唤唤醒它尘封的野性,虽然,约翰的爱冻结住了巴克对自然的向往,但是,这只是短暂的,约翰成为最后一根套在巴克脖颈上的纽带,这是它与人类社会最后的维系,是爱的纽带。最终还是断了,巴克挣脱了束缚,获得了自由,遁入森林,汇入狼群,成为一只真正的狼。正像书中那首诗:
热望本已在,
蓬勃脱尘埃。
沉沉长眠后,
野性重归来。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3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动物系类的小说,它叫《荒野的呼唤》,是著名的美国作家——杰克·伦敦写的。它是为了让我们明白动物之间也有情感,我们也应该尊重他们。
它讲述的是一只叫巴克的狗养尊处优,天性温顺。却被雇佣的工人曼纽尔卖去拉雪橇,尽管看是不适应,不服从人类的安排。但它后来渐渐明白了,只有服从,它才能更好的存活。渐渐,它在恶劣的环境下恢复了本性的贪婪和狡猾。最终,它的兽性完全苏醒过来,和他的祖先一样,在丛林里飞驰。
人类也不是这样吗?从婴儿只会哭,到儿童的会叫,最后到少年的会说话。从小时候只会爬到会慢慢走,再到会跑会跳。进入学校后,我们也从懵懂走向成熟。
现在由于我们过度的资源开发,是地球上的许多动物和植物急剧减少,甚至濒临死亡。或许我们做不到不杀生,但至少我们应该尊重动物,不孽待它们,还它们一个公道。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4
都说人类和动物是朋友,我就特别喜欢动物,所以对描写动物的书籍更是爱不释手,要知道“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我几乎都看了个遍。暑假里,妈妈买来了这本《野性的呼唤》,立刻吸引了我的眼球。你看封面:雪地上,一条“憨态可掬”的狗跃然纸上,看它微吐着舌头,仿佛要和我倾诉什么!
它,就是本书的主人公——巴克,原本生活在富足安逸的庄园,与法官一家相伴,享受在庄园里度过的每一天。却因为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之后,几经周折踏上了“淘金之路”。巴克在冰天雪地的北国,在棍棒和饥饿中负重跋涉,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恶劣的生存环境中,巴克体会到“弱肉强食”这一严酷的生存法则。最后,当它热爱的主人惨遭杀害后,它用自己的方式惩处了凶手,从此便走向荒野,走向它所向往的野性的呼唤……
看了这本书,我为巴克的一生感到难过,这是我读得最心疼的一句:当它再次苏醒过来时,它朦朦胧胧地觉得,它的舌头在作痛。我读这句时双手都捏成了拳头,好似巴克就在我眼前,被人打得可怜巴巴,我要替他去教训那些欺负它的人们。当然,巴克也有快乐的日子,就在寒风刺骨日子里,它与尼克,猎鹿犬等一起干活的雪橇狗,还有最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建立了深厚的友情。作者正是因为能够仔细观察,有着丰富的生活经历才能将巴克刻画得如此鲜活生动。让我在看书的同时,感觉自己和巴克的命运紧紧地维系在一起,随着书中的内容跌宕起伏,好几次为巴克留下了眼泪。其实,巴克生存的那个险恶的自然环境,正是作者杰克·伦敦对自己所生活的现实社会的描述。如果说:生存是人类最基本的目标,那么对于动物来说,求生存就是一个“相互残杀”的过程。环境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对于动物同样适用。正因为如此,巴克完成了从训化到野性的转化,最终成为了狼群的“首领”。
完全是生存环境的改变造就了巴克不平凡的人生,恶劣艰苦的环境可以锻炼一个人,而安逸的环境却会让人失去自己的本能。就拿奶奶养的那条“吉娃娃”来说:从小娇生惯养,就连三餐饭都非要奶奶喂才肯吃。每次奶奶都要把食物搅成肉糜喂它,才肯咽下去。现在它已经1岁多了,按狗龄算也称得上是个“青壮年”,但是直到今天都还没有换过牙,听说就连它的同胞“兄弟”所有牙都换齐了,咬起骨头来嘎嘣嘎嘣响,而它却连一小片肉都咬不烂,咽不下。平时走路还摇摇晃晃,直打圈,看它站立不稳的样子,真是有点发育不良,至今,我都没见过它奔跑的样子。正因为如此,奶奶都不好意思带它出门,怕被人笑话。
从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中,让我认识了一条巴克这样的狗,在不同人的眼里它是奇狗、幽灵狗、救命恩人、魔鬼精灵。
荒野的呼唤读后感5
从幽暗的荒野挺身而出,
凄厉的长嗥,
撕裂了大地的眼睛。
躁动的心灵,
被自己的锋芒刺痛,
快乐变得伤痕累累。
————题记
杰克伦敦是个奇才。和孩子们共读他的《荒野的呼唤》,觉得似曾相识,巴克这只狗,仿佛曾经在我生命里出现。我仔细回想,找回一点模糊的印象:是了,这本书我之前就看过。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的爱犬,生活在阳光明媚的文明的南方,由于严寒的北极地区的淘金者需要大批拉雪橇的狗,巴克被人偷偷贩运至冰天雪地之中。凭借着自己出众的身体素质和智慧,巴克很快适应了新的恶劣的环境,并成为雪橇狗中的佼佼者。种.种传奇般的遭遇和残酷的搏杀让巴克威名远扬,并与最后的主人建立了深厚的情谊。在人迹罕至的旷野上,狼群深情的呼唤让巴克最终回归大自然,成为狼群的首领。
巴克是一只狗,如果没有一系列的与它无关但又深刻改变了他的命运的事件的发生,巴克会生当为狗杰,死亦为狗熊……可是,命运的是一张巨大的无处不在的网,丝丝相扣,无可逃离…
“那首年代悠久的歌自他的心中奔流而出,这首歌昭示生命是一场傀儡戏:巴克又回到自我,他重返自然的原因在于人们在北国开采到了一种黄色的金属,在于曼纽尔是园丁的帮手,他所赚的工资不够供养老婆孩子……“
这是命运参不透的秘密,这是生命永远的梦魇。
喜欢上杰克伦敦的作品,又借来《热爱生命》。杰克伦敦的作品总是让人心生惊叹,仿佛拨动了心灵深处共振的琴弦。
《荒野的呼唤》昭示生命是一场傀儡戏,而《热爱生命》是讲述在命运的摆弄之下,像玩偶一样的人是怎样挣扎着活下去,竭力的坚持不死去……像一只不听使唤的皮影,在自我意念和心灵的驱使之下,皮影有了自己的选择,抗议,挣扎,不屈,反抗……终于,命运厌倦了,抛下手中的道具,放弃了对主人公的愚弄,主人公在不可能活下去的绝境中活了下来。
《荒野的呼唤》和《热爱生命》给了我深深地震撼,我总以为能写出这样有生命力的书的人,必定是一个生命力超群的人。可是,从不让我失望的杰克伦敦让我失望了。他选择了自杀。
我无从猜测杰克伦敦为何选择自杀,或许是作家的天分使然?在虚拟的世界中,作家就是命运,就是创造一切的上帝,作品中所有的一切,都可以随心而动。这就像《盗梦空间》,梦中的世界是我的王国,我明知道是梦,可是还是宁愿选择不醒来。而现实中的你我,不过是命运手中的傀儡。可是,谁能说自杀死亡就是摆脱命运愚弄的手段?谁又分的清,自杀死亡本身是不是命运的愚弄?我赞成史铁生所言:“死亡是一个必然来临的节日,而不是一件急于求成的事。”几米最聪明,他什么也不解释,只是说:生命如此难测。我们来唱歌吧,我们来跳舞吧!
是,生命难测,不如什么也不说,只是在今天就好好唱好今天的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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