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我害怕白天的到来。夜晚还好,一旦睡着了就什么都不知道了。但也有几个不幸的夜晚,把我从梦中惊醒——“它”搅乱了夜的宁静,令醒来的我痛苦万分。
白天让我感受的最深刻的,是我那不争气的肚子在各种场合下,都显示出不怀好意的结果——饥饿,我简直拿它一点办法也没有。你不知道,为了制止住它莫名其妙发作出来的空响,我没少往那里面去填充内容,什么剩菜了,过期的食品了,我都会不假思索地都往里填——只差没填进去随处可见的泥土与石头了。但它仍然不满足,深深刺激着我的大脑,直接影响到了我的力气。
眼下,我正在这漫山遍野的陌生之地上,寻找可以进食的东西。尽管我已抱定了赶路的决心。
不算陡峭也不算平坦的这处大山,以斜坡的姿势抬高了部位地段,也降低了某处的位置。此时,我正走在它的腰际,前后瞭望,远近都不见人影,也没发现什么可供遮挡视线的障碍物。只有很远很远的远处缓慢爬行的山脉,几乎跑到了我的视线,构成很是朦胧的轮廓。
在这片陌生又蛮荒的地方,由于心中充满了早已设定的期待,我漫无目的地寻找,才显得并不那么荒唐可笑。或者也可以这样说,是饥饿的肚子,在一次又一次地唆使我走下去、寻找下去的。我开始的害怕早就被它驱赶走了。
我自己也坚定起了信心,不达目的绝不收兵。
其实,说得更准确一点,我人高马大的身躯也为我注入了力量,我因此而坚定起来的信心也多半是它给的。比起八九岁的同龄人,我的块头之大简直不可思议。有次他们给我称重和量高,说我有三百斤——十足一个大胖子,我不以为然地嗤之以鼻。倒是两米多的身高,让我充满了自信。
这样一来,对“他们”来说,就有了支使我,不,是命令我的理由了。别家孩子可能有的还躲在父母怀里撒娇,眼前摆着各种好吃的,想要什么,父母随时会为他们买回来。而我呢,既然当了没劳力家的长子,就在“他们”的心中自然催成了一个大人——可怜我的个头啊,莫名其妙地也顺应了他们的想法——日复一日在长,成了今天这个顶天立地的“大汉”。家里家外什么脏活重活都做,连生产队那些弱小的大人们没法做的事,都推给了我——做事的时候,我是“大人”。开工分的时候,有人还说,他还是个娃娃嘛,怎么一天下来挣的工分比我还高?轮到吃饭了,不也是这样被克扣着过来的吗?
“他们”说,家里分的口粮只有那么多,你又是长子,下面还有弟弟妹妹呢,你总不能一个人把几个人的饭都吃了吧!
旷野的风,恣意地从我头顶吹过,要不是我这庞然大物的体型,不知要把我吹成啥样。我想,大概是我这个陌生人入侵到了它的领地吧,不然怎么会在我走近这一片平地时,突然出现这么一股如龙卷风般有威力的强风呢?但我还是快走了几步,为的是借助风力省点自己的力气。还有嘛,怎么也该迎合一下它吧!不然,它就给白吹了。
负荷得更充分的,是那几根稻草样的东西,从一个山凹间飞起来,飘在我眼前,心中立时来了惊喜。对于生活在农村的孩子来说,肯定知道它的来处。
我便奋力朝前面的山凹间扑去。
果然如此,那里有栋千疮百孔的矮房。远看那披着稻草、围着土墙的房舍,几乎掩映在与周围颜色无异的荒芜中。
进到屋内,它的“成色”要比外面要好很多。至少不至完全瘫痪的。地面干净、东西规整,留下被人住过的痕迹。
我从那个简易灶台的一口铁锅里,发现了有残留的炖鸡汤。
严格来说,那也不算是什么残留,只是它的主人捞走了一些好吃的鸡肉,把不多的肉骨架子,放在了还有为数不少的鸡汤锅里。我从盖着的锅盖上判断,我临近中午的这个发现,大致它的主人是想把它当晚餐来用的。
乖乖,我立刻有一种发了财的感觉。我的喉结动得厉害,幸好嘴巴远离了那口铁锅的。不然,我流下的口水就真要掉进去了。
也不管它是不是有毒的诱饵,我拿起那锅里放着的勺子,先往口里送鸡汤,鸡汤很快舍去了一半。紧接着,我把死盯的目光从锅里的鸡骨头上松开了。乖乖,我闲着的左手也出动了,左手鸡骨架,右手汤匙,肚子很快有了饱意。肯定是那副一股脑儿拿下的鸡骨头架子起的作用了,汤只是用来填了缝。我这样估摸着。
这是我到目前为止,饱餐鸡肉鸡汤最风光的一次。以前,家里吃鸡肉如“三年难逢个润腊月”一般艰难,而且每次也只是点到为止,鸡骨头弄烂了后,还会拿去喂猪。父亲说,也让它沾点油腥子,肯长肉。
填饱后的肚子,并没让我感到有多惬意,相反我有点难受了。我走出屋外,但没即刻要走的意思。我在想,锅里还有鸡汤剩在那儿,有点可惜。屋里又没有装它的东西,可以让我带走。我又返身进了屋,不如将它全部装进肚子里“安全”。
就在我心满意足复又出门的当口,一下子就感觉到了身体所起的变化。我的身体像一支燃烧后的蜡烛,只剩扒在那儿的蜡坯了,我身体原来挺高的那部分,很快加到了我扒下去的那些部位上了。
我意识到我原来的整个人形,已然完全改变了。现在的高度顶多五六十公分,而宽度可能差不多就要两个人才能合围过来了。
二
这也许就是我曾经希望过的“矮”模样吧。在那些风雨飘摇的岁月里,我曾不止一次地希望自己不要长得太“壮实”。长得过于壮实的我,对自己一点好处都没有。像其他孩子们那样,按年龄的比例自然生长就够了,何必弄出个拔苗助长的样子来呢?体形长大了,忙不完的农活倒是应接不暇,那一日三餐饭菜的数量却没办法跟上,让我的肚子日复一日地尽受委屈。
尽管形体是放大了,我的力气、我的心智又与八九岁的同龄人有多大的区别呢?不说别的,大人背的土、抬的石料,尽管我被压得脸红脖子粗了,多数时候还是胜任不了。他们叫我做,我也想不出为自己解脱的办法来,每次只能硬着头皮无可奈何地去肩挑背驮,没人体会得到我内心深处所积压的痛苦。
就在我喝完了全部的鸡汤、变形为奇怪的侏儒、朝山的深处走去时,我的千里眼很远就看到了一行人提着东西朝山腰走来。我的顺风耳也在一旁听到了他们的谈话。那意思是晚上他们要喝几杯,多做些菜下酒。把我已经喝进了肚子、他们却满以为还可利用的鸡汤加进去,吃那无上的美味儿……
“你不知道那只鸡有多香,我在山中捉它的时候有多辛苦。它简直不让我捉它,也不让我杀它……我只吃到了它身上的一点肉,最美味的汤一口也没喝,今晚让有口福的你们都来尝尝吧……”一个头上戴个遮阳帽、竖根红尾草的男人,走在队伍的最前头,左顾右盼地大声说着。他这声量,让后面的人都能听得清楚。
“我只喝鸡汤,吃修行菜……喝酒就是你们男人的事了。”后面穿得花枝招展的那个女人,也大声地把她所说的话,很快传到前面来了。她突然问了一句,“泰安,你最近见到过也麦吗?要是他今天能来,可就太好了!”
“你心里只惦记他。有我在,不是更好吗?”前面的泰安把头回过身来,朝后面说道。
见鬼了,他们怎么知道我的名字,我可一个也不认得他们呀!莫非这世上还有两个也麦这种古怪的名字不成?想到他们正议论着的鸡汤,早已储存到了我的体内,使我脱胎换骨地改变了原本的模样,我既无心也无脸面停留,只想去赶自己的路。好在我并没受到肥胖的拖累,走起路来仍像从前。
我很快就来到了山的高处。
这里呈现出来的是,像其他地方的平地那般豁然开朗。浅草如茵的开阔地上,人们或躺着或坐着或四处走动,尽情地享受着太阳释放出来的柔和的光。天空是晴空万里的蓝色,整处场地上空旷而静谧。
“也麦,也麦……”
我在人群中寻找着女性温柔而熟悉的声息,没有茫然去应声。
“也麦,我在这儿呢!”草坪的人群中有只纤细的手臂抬了起来,我顺着望过去,目光落在了一个穿一身绿裙子的女人身上。我向她走了过去。
“也麦,你怎么弄成这副模样了?”
我面露茫然,却在脑子里迅速展开搜索。“柳姐姐,你怎么在这儿?”
柳姐姐是表姐婚礼上的伴娘,我也是那天才认识她的。当时,她并不相信我只有八九岁的年龄,我早已在她心里留下了稳重懂事的男子汉高大形象了。虽然我年龄小是小点,但看到她苗条的身姿、秀气的脸蛋、委婉动听的话语,又认识很多人,很多人都愿意与她说话,我心生羡慕地称她为柳姐姐。
她的真名叫绿柳。
我有点儿狼狈地低下了头:“你是怎么认出我来的?”
“你再怎么变,那张脸还在嘛,一眼就能看得出来。只是……只是你怎么到这里来了,成这副模样了?”
直到此时,我对我自己现在是啥形象心中完全无底,却表露出了一脸的淡定。不过,我还是老实地告诉了她实情。我说,“我吃了人家的东西,倒是填饱了肚子,却又一时兴起,才变成了这个样子的。”
“原来是这样。”她没再追问。“我来这里是冲着这里的好山好水。打算先在这地方玩上一阵子,晚上再去山下享受那玩水的乐趣。要不,我们一起去?”看她的表情,她是在真诚向我发出邀请。
我以马上赶路为名,婉拒了她的邀请。
她又问我说;“这么匆匆忙忙的一个人赶路要去哪里,莫非有什么好事?”
我摇摇头。并没给她一个明确的答案。
的确,在我内心深处,只有“走”的意识,而没有要去的方向。
就在这短暂的沉默中,她突然眼睛一亮地发现了我身上的穿着:“你身上穿的这件衣服很贵,要值一万多块呢!”
“啊”,我一惊。随即辩解似的说道:“不就一件遮风挡雨的衣服,能有这么贵吗?”
想到要赶夜路,而自己身上穿的衣服正单薄,喝完鸡汤出门时,便从那挂衣服的土墙上,顺便取下它披在了身上。还从墙旮旯里捡起一个发光的玩具,很快揣到了裤包里。说真的,两相比较起来,我更喜欢随手捡起的这件发光的玩具。它的光滑程度与古灵精怪的样子,都是我最喜欢的那种——从小到大,我哪玩过一件玩具?更别说像这种别具一格的东西了!至于那件衣服,一是无什么特别之处,二是没几分新色的陈旧,怎么可能是个值钱的货呢?要真知道它有这如此的身价,即便打死我也不会拿的。现在自己居然变成了偷窃,一下子令我无地自容。
“看来,你是比我富有了,真心为你祝贺啊。以前,我还想帮帮你呢,这下不用我再操心了!”
她摇晃着身子走开了。
三
告别了绿柳后,我依然沿着山路,只管茫然地赶路。看看天色,老天爷正任性着啦,一点也没马上要黑下来的意思,心中便有了几分踏实感。
细微的山风,只在我耳畔发出几丝声响,我丝毫没去领会它。一小时前喝下肚的鸡汤,一开始只堆积在了肠道里,随着我运动量的增加,它早就疏散到了我的全身。我现在的感觉是一身轻松,很少有超负荷的东西影响我坚定迈出的脚步。
以前有那副大块头时,路走多了还有种气喘吁吁的感觉。现在矮墩墩、胖乎乎的了,反倒还来了精神。当然了,尽管我的步子迈得很大,也在一刻也不停息地迈着脚步,与原来的步幅相比好像也差不多,但到底是劳而无功,实际并没走出多远。
就这样,我靠“不怕慢、只怕站”的老观念推动着自己走下去,却仍没能走出那片碧绿的草地。
当真“过界”时,我的千里眼第一个发现的目标,就是前方下坡处的那片广阔的水域。大概就是绿柳之前说的“好水”吧?此时,她一定是在那儿玩水的。我独自思忖着。
我加快了脚步。倒不是为在那儿再见到她,而是它已成了我这次赶路的必经之道。我已经在草地上耽误了太多的时间,趁天黑前往前赶一程是一程,我终是不知道前方的路还有多远的。
嘈杂的嬉戏声离我越来越近,声音应该是从水边那些按兵不动的矮房里传出来的吧!正在我想入非非时,前方人群中走出两个模样有点搞笑的人——一个高得出奇,一个矮得出奇。高得出奇的那个人又苗条得出奇,矮的那个人又臃肿得出奇——活似两个怪物。他们老远就分别给我打了“立正”的手势,我丝毫也没去领会,自顾自地往前走。他们急了,飞奔来到我面前,“别动!”“别动啊!”
“干吗,你们要干吗?”他们差点与我撞个满怀了。受此一惊,我不客气的口气中带着几分强硬。
“检查。你这侏儒……”两个人几乎同时发出了这样的声音。
我瞪了他们一眼——这是我在那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只能有的发作了。“我不是侏儒,请别这样称呼我!”
“请出示你的身份证!”
我在贴身的那件衣服口袋里,很快就取出了身份证——尽管一路上根本就没想起过它来,也没刻意要保护好它,随手递给了那个矮得与我相当的人。他接过身份证后,随即就给高个子的同伙使了一个眼色,便开始叽叽歪歪地嘀咕。我的顺风耳此刻并没起作用,根本就听不懂。但他们做出的手势我还是弄明白了,意思要我跟他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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