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在我大脑的记事“簿”上,以日记体的方式,记录着以前的很多旧事。
曾经,我是有过要把它拿出来打印成册的想法的。可又一想到像那些在坟墓里保存了千年都还不朽的古尸,一经挖掘出来便什么也不是了的实例——只要一想到这可怕的后果,我就只好作罢了。又一想,不如让它还是永久地保留到大脑最深处的好——至少它还不至在较短的时间内就“风化”得如此严重吧!
可让它一直待在那里也还是有一些顾虑的。这凡胎肉身的大脑,有一天一旦也随我的死亡而去了,又该如何是好呢?它岂不是就将永远地失去得见天日的机会了吗?
管它呢!我无奈地做出了决定。
现在,我只想“有意”翻看一下,仅此而已。
二
公元一九八二年的冬季——那是个普通的季节,我做出了改变人生最有益的决定——应征入伍了。从新兵连往老兵连分去的时候,我只怀揣了五十二元钱——这事,我记得最清楚不过了。其原因是我有一个战友,当然也是老乡,他不但花光了自己在入伍前所带的那二三百元,而且还急不可耐地伸手向我借走了整整五十元,之后我随身就只有区区二元多的存“货”了。不知有这样的五十元钱,在那个时代算不算是个富翁,反正它在我心里可不是一般的快乐呢!
在头戴“新兵蛋子”礼帽最初的那头一两年间,我穿的都是浆洗得干干净净的旧衣服旧胶鞋,以及旧军帽,它们全都在历经的岁月面前严重风化了,尽管仍是军绿的颜色没变,那“绿”却有些惨淡,有些地方还露出了被磨破的“毛边”。
那些新“家伙”都哪去了呢?我在每个换装季所发的新品啊,都被我存放了起来。为的是只在合适的时机才把它们派上用场。
在我们边防连队的驻地周围,有数量不少的老百姓,是喜欢军帽军用胶鞋之类的军品的。有些战友也会节约一些出来,拿它们去换攀枝花枕头。攀枝花是个稀罕物,内地人是不曾见过的,用它来做枕头更是闻所未闻的奢侈。他们就把它换来,寄给家里也让父母去享受享受。
部队发给我个人的那些军品,我肯定不会这样就简单消耗掉的。我拿新的解放帽去卖钱了,将舍不得穿的胶鞋,寄给了在农村做活很是需要的父母。对他们来说,胶鞋远比攀枝花枕头更适用。
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在所尽的三年义务期内,我只穿过了一套新军装,包括新的解放帽、新的解放鞋和新衣裤的里和外。穿在我身上的其他军服,则是我靠“调换”得来的。
新兵刚入伍时,穿的那身衣服可以说是从头新到脚、从里新到外。可这之后,再穿着的军服,就不见得有多新了。
第一次换装,我发现了连队有个“经验丰富”的老兵,从司务处那儿拣回了很多的“宝贝”——他把自己磨破了、褪了色的旧军服,拿去作了交旧换“新”的处理。虽然这换回来的也是些旧品,但比他交出去的那些旧品就好了很多。听别人说,他发的那些新军服像是不翼而飞了,却很少见他穿得像个“新人”似的。三年满后退伍的那天,人们才发现他存下来的新家伙排在了全连的第一名。
他的这一“招式”,无疑教会了我。后来,我也如法炮制地学了他。善解人意的司务长却望着我意味深长地笑说,你把那些新军服放那儿干啥呢?当时我羞红了脸,不好意思地说,太新了舍不得穿!这次的旧品里,有很多都比我在家时穿的要好,丢了可惜呢。
在成堆的旧货中,我记得那个好心的司务长,每当换装季,他都要把那些成色还不错的旧军帽、旧军鞋、旧衣裤收捡起来。而在我与他调换的旧品中,都无一例外地被磨褪色了、磨烂了——也许曾经它们已跟过好几个人了吧,最后才辗转流落到我这儿的。
穿着这些利旧用新的舶来品,我丝毫也没有低人一等的感觉。
三
在连队待了不长的一段时间后,我就被选调到了师机关当打字员。我们的驻地是离边境线遥远的蒙自县城,这里被叫做兵城。在它小小的地域内,驻军中既有边防部队,也有野战部队;既有陆军,也有空军和炮兵部队。现在,鉴于和平的曙光已经照亮了长长的边防线,像曾经的神秘感早就被寻常打破了。
但我在此当兵的那个年代,街头的军人曾呈现出来的是何等靓丽的风景线啊。星期天我们从军营出来请假办事,街上无处不有军人的身姿。在那样的场合里,常能见到年轻战士身上穿得发黄的、很旧的军装。有时擦肩而过见到了这样的情形,心里自会涌出一个闪念,不对呀,他们也在这样穿?
因为,我一直就是这样穿的。脚上的胶鞋、头上的帽子,与一身的衣服,都是一色俗不可耐的“黄”呢——那“黄”透着的是多余的陈旧。我的科长看不下去了,有次竟拿出了他早年间做战士时存下的新军服给我,换上吧,你那身衣服太旧了,他说。我不愿就此收下,便说,新衣服我有,只是舍不得穿罢了,我回答他说。还是拿出来穿嘛,万一哪天退伍了,在部队你连一身新军装都没多穿,就有点遗憾了!
我倒觉得这没什么,节约已然成我的一种习惯了。比如生活方面,也是这样的……
那时,我们在机关的战士食堂用餐,每天的伙食费大约是七角三分钱,但我也会从那里节约出不少来。一个素菜大约是五分钱,一个串荤大约是一角钱。好在我们是买票吃饭,节约归己。大多数情况下,我每顿只吃一个素菜和二两饭,一天的某一顿吃个串荤,就算是打打牙祭了。
一个盘子装菜,一个碗装饭,吃的时候把饭菜倒一处,拌在一起吃,这样就能避免菜先吃完了,后面还留有饭时就淡了味道。等这顿饭吃完了,再用桶里的米汤或者“玻璃汤”把盘子“涮”干净后,再一同喝下。我“洗碗帕”的诨名就是这样被战友们叫出来的。
一九九〇年,奶奶突然死去,我在她的坟前昏厥过去时,从我锁针别着的衬衣口袋里,把一千元的十元钱给倒出来了,那里面潜藏着我多年来含辛茹苦的节约经历。有从伙食费中攒出来的钱,也有卖我舍不得穿的军品的钱,更有我利用周末出苦力挣的钱……
四
以前发生的事,我不可能忘记。它在随时深深地刺痛我,我只能照此下去的。
初中毕业以后,我十六七岁。在这个单薄的年龄上,我就失去了再读书的资格。不是不想读,也不是没考起高中……初中毕业考,数理化语文政治五科,我考的总成绩是四百分,而满分是五百分。听说我的这个成绩,是能够进入到全县唯一的那所设有高中部的苍溪中学去就读的。但命运不济,无奈家里太穷了,一是没钱去读,二是我得作为劳力去使唤的……
在与高中失之交臂后,我在所谓关系的作用下,去到离家八九公里远的乡村小学去当代课老师了。
我是外地人,又光棍一个,一日三餐自己做饭自己吃。我先后在过的高清小学、石垭小学、井坝小学,学校都建在了远离乡村农户的地面上。白天还算热闹,晚上一放学,学生散尽后,就只有无尽的孤独和无边的黑暗陪伴我了。
我在从家里每周所带不多的粮食中,必要仔细地划分出十六份来,然而每顿都不得超支才行。星期一,我步行返校,周六晚又步行返家,减去这两顿伙食,六天的工作日中还有十六顿的饭,我都得顾及到。
而从家里带的那些粮食中,有大米、苞谷面之类的精粮,也有像红苕、南瓜之类的粗粮。大部分时间里,都是那些充数的粗粮“丰富”了我的生活。我记忆最深刻的是有个周一,大妹在用盘子秤给我称了一斤二两大米后,家里装粮的米缸就没多少存货了。那天家里的苞谷面也不多,叫我吃完了回家再拿。而哪有六天十六顿要吃的一周啊,由于没机会再回去,靠一斤二两大米苦苦支撑了我的一周。一日三餐喝的都是不需动筷子的稀饭……家长说,小王老师爱吃酸菜,我的酸菜都是从他们那儿舀来的。没办法,不多的米饭里加点酸菜,除可以改变单一的味道外,还能增加稀饭的浓稠度。
尽管如此,我在拥有了这份见得人的工作后,过的日子较之更苦的小时候,还算是不错的了。我读初中的那三年,“煎熬”这头怪兽无时无刻不在跟随着我。
家到学校的距离,有八九公里绕山绕水的山路要走。除了最后一年初三能住校外,初一初二的那两年时间早晚都得往返,泥泞的山路上,我们脚上的胶鞋从新穿到烂,要经过两到三个春夏秋冬。穿烂了后、补了再穿,穿了再补,补得修鞋的师傅都无奈地摇头了。冬天的那身衣服要一直穿着,熬过了严寒才能脱下来洗;夏天的那身衣服,汗水在上面划了白色的地图、衣服上有刺鼻的汗味儿,才肯脱下来洗一下。不等干透就又穿上了。
中午的那顿伙食,吃的是口缸里的蒸饭。红苕苞谷面酸菜,是口缸里的常客。有时苞谷面没拌匀,上面还有水,下面却尽是些灰泡……有丝瓜蒸在口缸里的那顿午饭,搭点盐在里面,却油也没有。
无声无息、软绵绵的细雨下在冬夜,用红苕片裹白面炕的馍,代替用肉炕的肉馍馍,吃了可以少起夜。可也不能常有,麦面相当有限。
很小的时候,我就养成了习惯,把好吃的东西、做的新衣服……留待那儿。大概是留给明天吧。
我相信明天!
【流年·芳华】“亲爱的寻常”之我为什么如此节约(征文·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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