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发现,读过几本中国书,念了几句诗词歌赋的人,潜移默化地心里就会生出两个梦来,一个是江南梦,一个是长安梦,如并蒂莲盛开。而我的长安情结和江南情结要比旁人强烈些,因为我在最好的年华里,在西安这座城里爱过一个江南的女孩。
她是我的初恋,叫小九,来西安求学,遇到我,我也遇到她。那时候,我只差两三个月就离校,步入社会。我大她三四岁。一艘顺风船,一在船头一在尾。
怎么认识的呢?挺俗套的。她同宿舍一个女孩和我们宿舍的老大唐大头是老乡。唐大头爱热闹,往来的江湖朋友极多。有一日,小九就被她同宿舍女孩拽着到我们宿舍来逛了一圈,陪她找唐大头玩儿。
恰好我在,百无聊赖,躺在上铺翻小说。见到她,心里开出一大片花,撇下书,从架子床上跳下来,打招呼。
小九穿着一件宽大的酷酷的黑色短袖,难掩秀色。她目光炯炯,神态端和,是见过世面的样子。我对她的第一印象是:这是一个内心里异常骄傲的,难相与的人。
这是我们的初相见。那时候是端午前后,记得宿舍楼下的夹竹桃开疯了,那年的蚊子也特别多。
后来在校园里遇到过几次,一次,两次,慢慢熟了。再加上一起参加过几次唐大头安排的饭局,就更熟了。于是乎,我胆大包天,逮着机会带她去逛街,走了很远的路,说了很多杏花白桃花红的俏皮话,从学校走到火车站,再折回来。那时候多年轻,多能走啊,也不知道累。
走到文艺路,离学校还有七八站,才坐了人力三轮车。她坐在我的左边,我忍不住频频扭头去看她。她冲着我笑。多好看的一张脸啊,像电影里的人。光洁的额头,白的牙齿,长的脖颈。
一个人为什么会生得这么美?我暗暗地想,觉得不可思议。
夜色里,一抬头,法国梧桐的枝条一一闪过。那时候,风也是轻的,伸出手,风就在指缝间游走。我当时就想着,如果这是在江南,我和她一定是乘着乌蓬船。这清风要换成流水的。
那时,江南,令生在北国的我顿生怀慕,扎了根,直到如今。
后来,听说她那次回宿舍,一脱凉鞋,发现脚磨出泡了。其实,我的脚也一样。
那天,我们一路说了什么话我忘记了。我只记得她身上有淡淡的防晒霜的味道,是苦杏仁香型的。从此,我就固执地认为,不是苦杏仁的防晒霜就不是正经的防晒霜。
但是,我从来没有动过要和她谈恋爱的心思。真的没有啊。你想想,我那么平凡,平凡里有自卑。她那么骄傲,那么蓬勃,像盛夏的果实。
“骄傲实在没有什么值得骄傲的,骄傲只是头发中渗出的污油而已。”虽然我曾经这么想,可是依旧欣赏她的骄傲,也贪恋她的美丽。于是,欣欣然,飘飘然地和她一起玩耍,只是不让她看出自己的骨头是轻的。
接下来,我毕业了,但是毕竟还在西安,所以时不时还回学校这个老根据地吃个饭呀,会个朋友呀,所以和小九还常有联系。
一次,和小九在纬二街吃灌汤包子,我不知道怎么就有了怪话,悄悄地对她说:这店里的女服务员也像包子,白白胖胖。说完了自己就后悔,做人不厚道啊。也许她是不喜欢尖酸刻薄的人的。
她:男服务员也像啊。不过,面都没有发起来,所以瘦瘦小小。
然后,我们偷笑,像雨点打在荷叶上,噼里啪啦的。
笑完了,我的心里开始难受。因为我觉得我爱上她了,可是我决计是没法爱她的。我觉得自己配不上这么好的人。
当时已经打算好去北京了。所以恐怕以后没机会和小九一起吃饭了。但是如果有机会,我一定要去江南走一走,看一看。没救了,我怎么那么深爱江南,江南,江南!
唉,那顿饭啊,咀嚼暧昧,吞咽缠绵。出了饭馆,在夜色里散步。她讲起她的故乡,荷花的香气上铺了桂花的香气。那里月光里有月光菩萨,清风里有清风菩萨,水波里有水波菩萨。我听着听着,心里也有了个菩萨。
我和她同在一个中国,却有许多事物她知而我不知。我想问,书中描述的马兰头,江南的乡间处处都有的野菜,到底是什么样的啊?
后来无意中说起,在西安读书好多年,还没有上过城墙呢。她说:那就去呀。
那就去呀,到城墙上去。
那是个黄昏,归巢的燕雀和觅食的蝙蝠在头顶盘旋,再往上是明月。我们都不说话,只是漫步,一脚踩一块青砖。
月光之下,她穿了初次相见时的那件宽大的酷酷的黑色短袖,目光炯炯,面有清辉。
吹了一会入怀的凉风。她说:你觉得我这个人到底好不好?
我想了想,很认真地回答这个问题:天上地下,古往今来,只有你最好。
她:你需要一个又漂亮又有趣的女朋友,像我这样的,好不好?
我没话说。我有点傻。苦杏仁的芳香让我眩晕了。
两个人于是开始要好,牵了手捏了一手心的汗在这个北方的城市里闲走。寺院,公园,游乐场……当然,又去了好多次城墙。因为是夏天,所以多是晚上去,乘凉,看月亮。去多了,就觉得这城墙不是大明朝的城墙,也不是西安市的城墙,而是我们的,私有的城墙。每一块砖,每一条缝都是。看到城墙就有一种暖暖的踏实。
阳光把我们晒黑,接着是月光,又把我们漂白。黑黑白白,两个人都在一起,北京就不想去了。
是的,毕业后我进了西安的一家小报社。因为不用坐班,她恰逢刚放了暑假,我们有大把的时间在一起。黄昏时候,我们坐在草地上或者楼顶纳凉,不用说,还有城墙。她唱歌,伏在我的耳边唱,全是王菲的歌。嗓音捏拿得像极了。
我会给她讲一些书上看来的或者自己瞎编的故事,其实就是不好好说话,绕着圈子往复杂玄虚上走,故意不说明白,来显示自己的高明。她就喜欢听这些,因为能听懂,也证明了自己也是高明的。
对,俩文艺青年。我们聊音乐、聊诗歌、聊长安,聊江南,反正不用聊柴米油盐。
她的家庭条件好,当时已经有手机了,我还用传呼机。最喜欢的事情就是传呼机上有她的留言。比如:我在树下等你。
我的住所附近有一颗巨大的泡桐树,我们常在那里碰头。附近有个小超市,方便买水。
一次,她在纸上练字,先是写了我的名字,然后慢慢地写了一个苏字,苏是她的姓,我以为她接下来就要写她的名字了,可是,她迅速地写下东坡二字,然后,笔一丢,顽皮得很。
一次,带她去交大找我的好友,不遇。出一个偏门,大门紧锁。我心想换个门走好了。没想她燕子一样,开始翻门了,身手敏捷,动作潇洒。翻到了门外,对我得意地一笑,露出白牙齿,那样子美极了。
对了,有个小插曲,可以一聊。我还在校的时候,我们宿舍老大唐大头去西藏玩几天,居然借着这个由头大宴宾客,在校外的一家餐馆摆了两桌。我和小九自然也去了。小九坐我旁边,我们都喝了好多啤酒。当时我和小九还没好上,但是比较熟,说说笑笑,啤酒冒泡。
席上有西安外院一个学意大利语的男生。浓眉大眼,有几颗标新立异的青春痘。过了一段时间,外院这个男生通过种种渠道要到我的联系方式,然后抱着一个西瓜来找我。
我知道他有所求,就切了西瓜和他同吃,问他何事。他脸上的青春痘亮亮的,说:我喜欢那天吃饭时坐你旁边的那个女孩。我看你和她挺熟,能做个介绍人不?
要命,他说的是小九。
年轻时候真耿直,我说:太对不住了。你晚了一步,那是我女朋友了,也就这几天的事。
可以想象当时有多尴尬。
还有一次,我带小九去陕西师范大学玩。我喜欢陕师大图书馆门前那两株老松。在老松下巧遇我报社的同事梁翩翩在那用功。
梁翩翩当然是外号了。这位仁兄长我几岁,长发披肩,谈吐潇洒,名言是“衣品即是人品”,在师大读研,顺便在我们报社当差。
我们就上前和梁翩翩打招呼。小九墨镜白裙,立于松下,自成图画。
期间,小九暂离了几分钟,或者去洗手间,或者去买水。梁翩翩:这姑娘太漂亮了。兄弟,咱能守得住不?
我讪讪地找补了一句:得之我幸,失之我命。
梁翩翩感叹道:真酸!恋爱中的人啊。不过,你这么想就对了。兄弟,哥觉得啊,你这个女朋友不是你能驾驭得住的……
哥,您也是个耿直男啊。
这时候,小九回来了,我们就没有办法深谈了,交换过眼神,就此别过了。
哦,对了,我后来的老婆就在师大读书,常去那松荫下背单词的。也不知道是否擦肩过。可惜,我那时候心里就一个小九。
小九在西安勾留了十多天,她终于买了回家的机票。临走前的一天,我们在省图旁边南二环的立交桥上走,桥下车流阵阵,我感觉到了桥身的颤动。
她笑着来抓我的手,说:来,感受一下手指在手指间滑落的感觉。
这一天终于来到了。大太阳底下,我突然打了个冷颤。
朋友,我不笨,可以说是相当敏感。我明白,她是要和我分手了。
我的手指像扎不进泥土的花根,苍白地在阳光下暴露。我勉强笑一笑,说:好渴呀,我去买瓶水。
其实,我也有一颗骄傲的心。
于是,我转身,走掉。西安有那么多的背街小巷啊,走进去,人就立刻消失了。
晚上,我的寻呼机上有她给我的留言:我们还年轻,这一段过完了还有下一段……我对你的感情,就当它是一场诗兴大发吧……
夏天还没有结束,爱情已经落幕。接下来的是狂乱的雨,失魂落魄地下到了下一个季节。她飞回了江南,我请了病假回了老家,一个寂静的北方小城。
回到家,看到家里摆着一双精致的女式凉鞋,是年轻女孩穿的。问:家里来谁了?
我妈说:不是说,你谈对象了吗?我想你会带回家的,所以就早做准备。
这段故事讲完了。那是两千年的事了,那年跨世纪,千禧年。
秋天,已经回到西安的我领到人生第一份工资,买了手机,和小九一个牌子的手机。手机里存进了小九的号码,但是不敢拨那个号码。唯有一次,不知道怎么就拨出去了,当对面传来一声“喂”。我赶紧关机,抠电池。
甚至不敢在那棵树下逗留,就是那棵泡桐树。也不敢在那家小超市买水。
更不敢登上城墙看月亮了。倒是有一次没有坐车,步行穿过城墙的门洞。那是个深夜,行人稀少,霓虹冷清,我在经过门洞时轻喊了一声,隐隐有了空洞的回声。心在胸腔里也嗵嗵跳着,也是小规模的回声。
闭上眼睛,有泪滚落。然后认为这个洞口就是城墙的一个怀抱,然后舒服了很多,被治愈了的感觉。
一年后,小九来看我。我住在城中村,一个叫水文巷的地方,临近原来的北方乐园。
我带她去我的住所,在院子遇到房东。房东偷偷给我递了个坏笑的眼神。
进了屋子,我问她吃饭没有,她说吃过了。我就没有再问。我知道她是不说假话的人。我的屋子很乱,唯一有生气的是一盆文竹。
屋子里只有一把椅子。小九就坐到我的床沿上。我坐椅子。两人对坐,恍如隔世。
我给小九讲了个故事:从前,有猴子得到了一双绣花鞋。猴子穿上日夜不脱。可是鞋子总有磨破的时候。猴子发现没有了鞋子,他根本无法站立、行走、跳跃、攀爬。因为在穿鞋的日子里,他脚上的老茧消失了,当失去了鞋子,没有老茧的脚走一步都是鲜血淋漓……
讲完了,小九点点头,说:对不起。不要怪我,好不好?有些事……
我说:我真的从来都没有怪过你。
我说的是真话。如果没有和小九的那段往事,我的人生将无比苍白与单薄。
临走时,她说了一句令我后悔了好久的话:谢谢你的故事,但是不该把我比成破鞋。
送她走后,我回到屋子,倒在她曾经坐过的单人床上泪流满面。
不一会,房东来敲门:咋啦?咋啦?引了个女娃没搞成,你哭啥哩。
我这才意识到失态了,强忍着出门骂了一句:你就皮干得很。
小九,我永远记着在那个夏天你翻门后又得意又顽皮地一笑。这足够让我回味一生了。至于“破鞋”一说,真不是有意的。我没有阴损到这种地步吧。
后来,我有过了很多次爱情,只开花不结果,瞎胡闹。直到我遇到了我老婆,一个在陕师大的老松树下背过英语单词的女孩,这才算天长地久,且有了一个活泼可爱的女儿,我看女儿,暗自喜欢,心里常冒出一句:多谢前女友不嫁之恩。不是调侃,这是我的心里话。
听说,小九毕业后回了杭州,应该是事业有成,婚姻美满吧。
现在我老了,有了白发,小九应该也变了模样。不过,在我的记忆里,依旧存着的是一个,城墙之上,月光之下,穿着宽大的酷酷的黑色短袖,目光炯炯,面有清辉的小九。
城墙上(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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